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3-12-21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师德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校领导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科级及以上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考核,派驻机构人员由上级部门负责考核,派出到桂林学院人员由桂林学院负责考核,派出到孔子学院的人员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考核)。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师德考核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二)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同时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功能的发挥纳入年度考核中。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执行。

三、考核结果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考核人员基数的20%。其中,2023年度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师德楷模、教学名师、五一劳动奖章或精神文明建设类个人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荐为“优秀”等级,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奖项认定时间以正式文件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教职工总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各学院(部)、各单位优秀档次人员(仅包含科级干部及其他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18.5%以内。各学院(部)、各单位具体优秀档次分配名额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分配名额一览表》(附件1)。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均归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个人总结、自查及填表

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个人对照岗位职责,结合本年度的现实表现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A4纸双面打印、签名。研究生导师还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2024年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干部可同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该表考核等次结果与《领导干部述职登记表》的结果一致。

(二)单位组织评议

2024年1月4日前,个人述职,单位组织评议,提出年度考核档次、师德考核等级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等次的意见。机关业务部门参加年度考核人数小于四人的,单位可推荐优秀档次人选一人到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个人述职和评议,并提出年度考核档次意见;师德考核仍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议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反馈和复核

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公示。各学院(部)、各单位将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对教职工提出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

 (四)填写结果并上交材料

2024年1月15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送交相关部门。

1.年度考核、师德考核

(1)登陆人事系统,将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及教职工考核情况录入系统,同时将教职工考核结果和考核情况表导出并打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后做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中。

(2)考核材料送交学校人事处,逾期未交的,视为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处理。

送交的考核材料包括:《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本人亲笔签名。

送交的考核材料要求:按照个人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交人事处人事科(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8室,联系人:李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3690076)。

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考核

各学院(部)将考核材料送交学校研究生院(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49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699816)。

(1)送交的考评材料包括:①《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签名不能打印,需本人签字;②《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汇总表》(附件4)。

(2)送交的考评材料要求:附件3和附件4用A4纸双面打印,交研究生院,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xsdxwb@163.com。

(五)确定考核档次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整理各单位的师德考核建议并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进行结果审定。

人事处汇总、审议、整理各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进行结果审定。

(六)反馈考核结果

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的师德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单位,最后将考核材料存档。

人事处将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部)、各单位,最后将考核材料存档。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档次推荐名额一览表

2.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

4.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档次推荐名额一览表.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xls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