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师政人事〔2020〕44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计划要求

(一) 各学院(部)、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紧缺情况,引导教职工报读或报考相应需求学科方向。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做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须具备的条件和支持政策

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师政人事〔2020〕44号)(附件1)。

三、进修类别

(一) 学历、学位培训(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

申报对象:全体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二)非学历、学位培训(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申报对象:全体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四、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教职工本人可通过学校官网--数字校园,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页,点击【业务直通车】—【人事系统】—【自助平台】—【自助申请】—【教职工进修培训】,填写进修申请信息,生成并打印《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2023年11月6日—11月14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 部门发展需要,对本单位申请进修教职工的进修计划进行资格审核及审批,填报《送培博士计划表》(附件3)、《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4),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辅导员除了经所在学院(部)审批外,还须经学工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2023年11月16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进修教职工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80办公室,邮箱:gxnusz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人事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反馈至有关单位。

(五)学校与进修教职工签订送培协议或进行进修备案。

 五、其他事宜

(一)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当年有效,经学校审批同意进修而未获录取者,再次申报时须重新申请;凡未经审批参加相关进修的,均属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享受任何资助待遇,并按照学校相关考勤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各单位各类进修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同类人员总数的20%。教职工在职进修培训期间仍占所在单位岗位编制,各单位不得以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为由,申请增编、增人计划。

(三)已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等上级部门资助的进修培训项目教师,选派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外,也须填报进修培训计划。

(四)其他进修培训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773-3635102、3690080。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师政人事〔2020〕44号

2.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

3.2024年度学院(部)送培博士计划表

4.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师政人事〔2020〕44号).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学院(部)送培博士计划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