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用人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学科、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现将我校2024年度用人计划制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用人计划的原则

学校2024年度用人计划要紧密围绕落实新时代学校“1248”总体发展战略,以推进国内一流大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立足点,应服务于一流学科建设,立足于博士点申报。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工作及行政教辅的需求情况,科学编制2024年度用人计划。

(一)专任教师

紧密围绕学校学科专业综合布局,结合“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各学院(部)应充分考虑需求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科、学缘、梯队等因素,教师队伍用人计划数应与“十四五”师资队伍发展规划数保持一致。

(二)专职辅导员

全校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的师生比进行配备,在总量控制下,由学工部、研工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统筹配备各学院(部)专职辅导员。

(三)教辅行政人员

教辅行政人员按现有岗位情况从严控制。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进行招聘,可从校内调配或博士配偶推荐。如有特殊情况,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并调研学生或教职工体量相当的区内外兄弟院校有关配置情况提交书面申请。

二、制定用人计划工作程序

(一)专任教师的用人计划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审核;教学辅助人员的用人计划由人事处会同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专职辅导员的用人计划由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部)缺岗情况进行制定并报人事处。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的用人计划,请按本通知附件中的格式分类汇总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按要求分类别报送。

(三)2024年度用人计划经学校审定并发布,严格按计划进行公开招聘。

三、用人计划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前报送本单位2024年度用人计划。如逾期不报,则2024年度视为无用人计划。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专任教师用人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请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6办公室,邮箱:gxnuszk@126.com,联系电话:3690080)。

(二)教学辅助人员用人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请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8办公室,邮箱:gxnursk@163.com,联系电话:3690076)。

(三)专职辅导员用人计划由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直接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8办公室,邮箱:gxnursk@163.com,联系电话:3690076)。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专任教师用人计划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教学辅助人员用人计划汇总表

3.全国博士、硕士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供参考)

 

人事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专任教师 用人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度教学辅助人员 用人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全国博士、硕士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