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工作》(师政职改〔2021〕14号)要求,现将基层单位审议推荐、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2021年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2年1月6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止。如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起文楼北楼578室);邮编:541006;监督电话:0773-3690919)。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人事处/职改办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