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师党〔2021〕60号)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党管人才、人才引育、服务发展、优化保障等4个方面内容(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总结。各学院(部)对照本单位2021年度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认真总结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形成3000字以内的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每一项考核指标的自评得分、完成情况、得分理由、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二)考核评议。人事处、人才办、党委教师工作部、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部)所提供佐证材料进行核验并赋分。对于核验过程中出现有争议,需实地核查才能确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将组织到学院(部)进行现场核实。

(三)情况通报。2021年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考核结果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

(四)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科建设成效评估、学科(部)专业质量评价、人才经费支持的重要参考。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院(部),由学校约谈该学院(部)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21年度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自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将视为未完成。

(二)所需报送材料报及要求

1.2021年度人才工作自评报告纸质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请报送至人才办(雁山校区起文楼580室)。

2.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一式一份。佐证材料电子版以“一级指标名称”为文件名,“二级指标名称+观测点序号”格式为文档名,进行分类并依序整理。

3.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1月5日前报送至人才办,电子版请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3690071、3635102。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