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师政人事〔2020〕44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培训计划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紧缺情况,引导教职工报考相应需求学科方向。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并做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须具备的条件和支持政策
详见《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师政人事〔2020〕44号)(附件1)。
(一)进修类别 1.学历、学位培训(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 申报对象: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行政人员 2.非学历、学位培训(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等) 申报对象: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8日—12月15日,教职工本人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数字校园,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页,点击【业务直通车】—【人事系统】——【自助平台】—【自助申请】—【教职工进修培训】,填写进修申请信息,生成并打印《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2021年12月16日—12月21日,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 部门发展需要,对本单位申请进修教职工的进修计划进行资格审核及审批,填报《送培博士、硕士计划表》(附件3)、《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4),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辅导员除了经所在学院(部)审批外,还须经学工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2021年12月22日前,各学院(部)、各单位将进修教职工的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6办公室,邮箱gxnuszk@126.com),逾期则不再受理。
(四)人事处将审核后的进修教职工名单反馈至有关单位。
(五)学校与进修教职工签订培养协议。
四、其他事宜
(一)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当年申报计划,当年有效。经学校审批同意进修而未录取者,再次申报时仍须重新申请;凡未经审批参加相关进修的,均属个人行为,学校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享受任何待遇,并按照学校相关考勤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各单位各类进修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同类人员总数的20%。教职工在职进修培训期间仍占所在单位岗位编制,各单位不得以教职工外出进修培训为由,申请增编、增人计划。
(三)已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等上级部门资助的进修培训项目教师,选派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外,也须填报进修培训计划。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773-3635102、369008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师政人事〔2020〕44号).pdf
附件3:2022年度学院(部)送培博士、硕士计划表.docx
人事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