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招聘工作安排,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等程序,经学校研究,拟聘用张奇伟同志到我校工作,现将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541006;人事处监督电话:0773-3690076)。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拟聘人员情况表(202122).pdf
人事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