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0-01-18浏览次数:1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工委宣〔2020〕1号)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大学生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遴选类别及推荐名额

    (一)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卓越人才共8名(其中现任校级领导不超过50%)。

    (二)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8名(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3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3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1名)。

    (三)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17﹞36 号)A、B、C、D、E 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马克思主义学科高层次人才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四)在本次申报中,第一批入选的“广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和“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也可以参加更高级别的评选。

     三、遴选条件

    见附件《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遴选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军人物、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人才、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申报材料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

    (二)材料审核。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监察处、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社科处分别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

    (三)推荐排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及推荐人选排序。

    (四)教师工作部将拟推荐人员材料汇总,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五)教师工作部将拟推荐人选提交学校党委审定。

    (六)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2月23日(星期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为 1 册,一式10份;《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人选排序说明一式1份)报送至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79室教师工作部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nujsgzb@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0072,15078362864。

 

    附件:《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1月18日

附件

附件:《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期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