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市社保局和税务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广西区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税务部门征收,受征缴程序变更、系统调试等原因影响,暂时不能实现社保部门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后,再由税务部门即时进行征收。在此期间,划入教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内的医保费将会延迟到账,具体到帐时间待市社保局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9年4月26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5-08浏览次数:554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市社保局和税务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广西区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税务部门征收,受征缴程序变更、系统调试等原因影响,暂时不能实现社保部门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后,再由税务部门即时进行征收。在此期间,划入教职工个人医疗账户内的医保费将会延迟到账,具体到帐时间待市社保局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9年4月26日
©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电话:0773-3690073Email:rsc@gxnu.edu.cn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