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年薪制聘任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2-05-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年薪制聘任和2021年“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完成了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的遴选工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年薪制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为做好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对象

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起聘时间及任务

       (一)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签订聘期协议和聘期业绩成果的起算时间均为2022年1月1日。

       (二)年薪制聘任人选具体聘期及聘期任务按照年薪制实施办法执行。

       (三)“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培育期及任务按照“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2022年4月1日~4月8日:协议协商与报送。各学院(部)根据学校所提供的协议模板,按照年薪制实施办法或“独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与人选商定聘期目标任务,将商定后的协议电子版反馈至人才办。

       (二)2022年4月11 日~4月13日:学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人才办向学院(部)反馈聘任协议和培养协议定稿。

       (三)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协议签订。各学院(部)根据人才办反馈协议定稿,组织聘任对象和培育对象签订相关协议,并将协议纸质版报送至人才办。

       四、其他

       (一)年薪制受聘人员聘期内年度教学考核须达到合格等级,教学基本工作量由所在学院(部)与受聘人员协商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60课时。

       (二)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此次年薪制和“独秀青年学者”协议签订工作。

       (三)请各学院(部)于2022年4月8日前将与人选商定后的协议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所签订协议定稿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人才办(雁山校区起文楼580室)。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978046478。

 

附件:

        1.关于公布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的通知        

2.广西师范大学年薪制聘任协议模板(2022年)       

3.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协议模板(2022年)       

4.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5.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        

                         人 事 处 

2022年4月1日



附件1:关于公布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年薪制聘任人选和独秀青年学者培育人选的通知.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年薪制聘任协议模板(2022年).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协议模板(2022年).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独秀青年学者培养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