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人事处赴南京师范大学开展学习交流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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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借鉴“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人才评价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10月15日,我校人事处副处长曾美玲一行利用参加 2026年全国“博士/博士后”人才引育洽谈会(南京专场)的间隙,专程前往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进行学习交流。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邹军副处长热情接待了我校人事处一行,并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岗位聘期考核、绩效工资改革等方面,介绍了该处人才人事工作的推进思路、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会上,双方重点围绕职称申报范围界定、评审流程优化、评审条件设置等环节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互学互鉴,形成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思路。

    下一步,人事处将认真消化吸收此次调研学习成果,主动对标“双一流”建设高校先进经验,紧扣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部署,以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为目标,持续推进职称评审制度等改革,加快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健全分类分层评价机制,不断提升人事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