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 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11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6号) 关于考核与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聘期考核的范围为2023年聘期已满,现仍在岗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延退和在聘期内已退休人员(2024年1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不纳入此次考核人员范围。

  二、考核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说明书和聘用合同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考核结果要与岗位聘用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优胜劣汰。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三)学院(部)自行考核与职能部门复核相结合,各学院(部)作为考核主体,负责本单位受聘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双肩挑人员在学院(部)参加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四)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重点是对在岗人员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考核的内容和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6 号)有关规定进行,各学院(部)按照成立考核工作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实施考核、民主量化测评、个别谈话、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反馈考核结果等程序,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受聘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时应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1),学院(部)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对受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学院(部)提出受聘人员聘期考核意见后,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向受聘人员反馈最终聘期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各学院(部)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考核工作:

  (一)组成聘期考核工作组。聘期考核工作一般应由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从事考核工作人员3-5人组成。

  (二)制定聘期考核实施方案。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学科特点,制定聘期考核实施方案,根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结合《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19〕5号)有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标准,重点围绕受聘对象在聘期间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考核要素,综合考察聘用人员聘期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量化考核标准,业绩分值一般不低于总分的50%。方案须经学院(部)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报人事处备案后,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三)实施考核。受聘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主要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并在考核和测评范围内述职。

  (四)民主量化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量化测评项,制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表,并按照被考核人员专业范围组织同行业专家及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量化测评,可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量化测评,并探索制订有效的量化测评指标进行测评(量化表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4)。

  (五)个别谈话。在量化测评的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在单位领导、团队成员、专家代表、综合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深入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力求真实、客观准确。

  (六)形成考核结果意见。按照民主量化测评,结合个别谈话情况,综合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由学院(部)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人事处备案。受聘人员属延退、在聘期内退休或有其他不能实施聘期考核情况的,不填写考核等次和测评得分,但须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情况。

  (七)反馈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确定后,应由学院(部)向受聘人员反馈聘期考核结果,肯定工作成绩,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各学院(部)可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对考核方式进行适当简化,但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均应确保公示公开。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报送 

  (一)本次考核为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并作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相关的依据:聘期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可按规定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低聘或解聘。 同时,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师政人事〔2019〕5号)和《关于做好全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以及〈师德承诺书〉的通知》要求,考核对象应在岗位聘用合同期满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学校聘期期满考核结果按学校岗位聘用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聘期考核工作应在 2024 年1月 31日前完成。各学院(部)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总结报人事处,其中附件1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总结栏个人签字,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结果建议栏单位领导签字,一式三份),附件2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盖章,一式一份),单位聘期考核工作总结报送电子版(一式一份)。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聘期考核是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对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完善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聘用单位是聘期考核责任主体,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聘期考核工作顺利及时完成。

  (二)学院(部)要把握考核工作重点和专业及岗位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聘期考核工作方案,细化有关量化考核项目及其标准。

  (三)学院(部)应加强在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实现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的有机结合,建立与考核相衔接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四)学院(部)要通过聘期考核,发现并做好对优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及其业绩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并及时将先进典型事迹报送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麻民能,3690079   彭邦松,3690800

  电子邮箱:zgb@gxnu.edu.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部门民主量化测评表(民主)

  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考核部门民主量化测评表(领导)

  5.广西师范大学2013、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3: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表(民主).docx

附件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量化测评表(领导).doc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2013、2018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doc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