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离退休教职工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4年新年和春节即将来临,为体现对广大离退休职工的关心关怀,发扬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前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通知》(桂老通字〔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慰问离退休职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安排

(一)离休干部的慰问(3000元/人),由离退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二)退休教职工的慰问(2000元/人),由原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其中关停校办企业退休职工的慰问,由离退处统一负责。

(三)享受学校困难补助的职工遗属的慰问(300元/人),由人事处负责。

二、慰问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传递组织温暖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走访慰问责任人,统筹安排,周密组织,特别要做好病困党员与病困职工的走访慰问。要向离退休职工通报一年来学校和本单位的建设发展情况,感谢老同志对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的贡献,虚心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共促学校发展。要注重实效,注意了解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办实事、解难事。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驻各地老同志的实际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或视频问候等多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走访慰问过程中,做好各项防疫防护工作。

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工作原则上要于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


                                      离退休工作处

                                    人 事 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