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师党〔2021〕60号)有关规定和2023年度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党管人才、人才引育、服务发展、优化保障等4个方面内容(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评分。各学院(部)对照本单位2023年度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评价指标,认真总结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整理相应佐证材料,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评分依据(见附件2)和评分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抽检。学校将对学院(部)评分情况及相应佐证材料等进行抽查,对于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科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经费支持的重要参考。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院(部),由学校约谈该学院(部)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23年度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自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将视为未完成。

(二)所需报送材料报及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2023年度)》(附件2)PDF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WORD版;     2.《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3)PDF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EXCEL版;

3.请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978046478。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2.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2023年度)

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2023年).doc

附件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