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人事〔2021〕99号),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公平性,选拔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水平高的优秀专家教授聘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人事〔2021〕99号)规定的 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执行。

三、申报对象

(一)纳入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且现聘岗位低于专业技术三级的在职教职工。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2.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的。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人事〔2021〕9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五、岗位数量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经过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2023年专技三级岗位竞争性评审原则上通过率不超过60%,岗位使用数不超过28个进行评审。

六、申报程序

(一) 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申报人员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EXCEL版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3份。

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

3.附件材料(含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业绩成果、项目、论文、人才称号、获奖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式1份,纸质版一式3份。证明材料由基层单位审核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并整理成册。

4.《申报表》与附件材料纸质版合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版合并生成PDF版一式1份。

(二)基层单位审核推荐。基层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关于申报人师德师风意见,相关纪委根据管理权限出具关于申报人党风廉政意见。经基层单位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和公示后,将包含推荐排序的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业绩条件和申报资格。

(四)专家组评议。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开展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

(五)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校内公示。

(九)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七、时间要求、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从取得正高级职称起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人才称号等统计时间从取得正高级职称起算,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三)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及时部署,按照推荐程序认真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请务必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请以“单位+三级岗位申报”命名发送至zgb@gxn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麻民能,3690079;彭邦松,3690800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3.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人事〔2021〕99号).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申报表.xls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