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选条件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7.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8.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
请有意愿的单位于5月6日(周六)12:00前将《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57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nujsgzb@163.com。
学校经推荐评审后,将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
2.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迹为基础,推选优秀的教师。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72。
附件: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