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红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自治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加大教师表彰力度,树立教师先进典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5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参评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还需在工作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上级分配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广西教学名师7名(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名,中小学教师4名),优秀教师8名(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名,中小学教师4名),特级教师4名(均为中小学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1名(其中高校行政管理或教辅人员1名,高校专职辅导员1名,中小学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4名,中小学班主任4名,教育管理人员1名)。

三、申报名额

(一)各学院(部)推荐广西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行政管理、教辅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专职辅导员),每个类别不超过1名;

(二)各党政群团、业务部门推荐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1名;

(三)各附属单位(附属中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卓然小学、实验幼儿园,以下统称“中小学”)每所学校均可推荐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各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各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班主任)各1名;

(四)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人选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评选考察内容,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人选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满1年且该项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育工作者。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单位人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

(三)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广西教学名师、广西优秀教师进行评选;学工部(处)、研工部组织专家对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专职辅导员)进行评选;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广西优秀教育工作者(高校行政、教辅人员)进行评选;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附属中小学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分别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四)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

(五)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六、材料上报

(一)广西教学名师

1.广西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2-1)。

2.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3.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1份(限3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200字以内)。

5.有关佐证材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3)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广西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5)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材料2—5件。

(6)广西教学名师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附件4)1份。

(7)广西教学名师推荐人选须提供40分钟(一堂课)现场教学视频材料。

(二)优秀教师

1.自治区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2-3)。

2.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3.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1份(限3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200字以内)。

5.有关佐证材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3)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扫。

(5)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材料2—5件。

(6)优秀教师推荐人选须提供40分钟(一堂课)现场教学视频材料。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2-4)。

2.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3.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1份(限3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200字以内)。

5.有关佐证材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3)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材料2—5件。

(四)特级教师

1.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简明表(附件2-2)。

2.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附件3)。

3.推荐人详细事迹材料1份(限3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个人简要事迹1份(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限200字以内)。

5.有关佐证材料:

(1)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近10年来获得主要奖励、荣誉证明(限10项,按重要性排序)。

(3)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

(4)近5学年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教学水平的优秀教案2—3件。

(5)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材料。代表推荐人选业务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材料2—5件。

(6)特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附件4)1份。

(7)特级教师推荐人选须提供40分钟(一堂课)现场教学视频材料。

七、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9教师工作部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nujsgzb@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申报材料”。

请各附属单位(附属中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卓然小学、实验幼儿园)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育才校区校办楼221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718735@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为“单位+广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工作部联系,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0072。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

        3.2022年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

        4.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1-4)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简明表.docx

附件3:2022教育系统评优推荐表.docx

附件4: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教育教学能力评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