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教师〔2017〕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实现教师信息“伴随式收集”,现将教师信息采集、核准和更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附属单位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二、信息填报方式 教职工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完成信息填报:http://qgjszz.gxeduyun.edu.cn/selfservice/index
(一)已填报过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通过原有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登录网站。
(二)未填报过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将另行通知。(温馨提示:请用复制粘贴方法输入密码,尽量不要手工输入,以免输错无法登录。)
三、信息采集时间
此次主要采集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的数据,若之前录入的信息需要更新,可一并填写上报。
四、信息采集流程及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指定此项工作的审核员1人,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信息更新完善和信息审核工作,并于3月30日前将《信息报送审核员联系表》(附件1)发至邮箱:gxnuszk@126.com。
(二)教职工在线填报、完善、核准个人信息(4月8日前完成)
1.教师使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时,可参照教师个人自助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操作。
2.已填报过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模块进行操作,填写完相关信息后进行保存,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信息变动情况表》(附件3)中,填写新增内容和修改内容。
3.未填报过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须认真参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广西高校版)》(附件4),对照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4.请教职工牢记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如确有遗忘,可以通过邮件找回,或填报教职工密码重置记录表(附件5)反馈至各学院(部)、各单位审核员,再统一报至人事处进行密码重置。(3月30日前报送)
(三)审核教职工信息
1.已填报过系统的教职工,上交《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信息变动情况表》给本单位审核员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必须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反馈,教职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按钮后导出所填信息,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由审核员存档。(4月13日前完成)
2.未填报过系统的教职工点击【报送】按钮后导出所填报的基本信息,上交本单位审核员进行审核并反馈,确认无误后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由审核员存档。(4月13日前完成)
3.除上述材料外,所有教职工还需要上交《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个人承诺书》(附件6)给审核员留存。(4月20日前完成)
4.人事处联合有关部门对填报信息进行复审后,统一通过审核。(4月27日前完成)(注意:各模块新增的信息点击“保存”即为提交报送,请认真检查确保信息无误再保存上交,已“审核通过”的信息则不能再回退填写修改)。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维护教职工信息安全。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3635102。
附件:1.信息报送审核员联系表
2.教师个人自助系统操作手册
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职工信息变动情况表
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广西高校版)
5.教职工密码重置记录表
6.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个人承诺书
人事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