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7浏览: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促进我校博士后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人事〔2023〕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学校现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教育学、物理学、体育学、软件工程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从事专业选择学术方向相应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三)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必须与流动站所在学科一致或相关。

(四)原则上应主持有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申请者对申请材料和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审核材料

学院(部)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复核,并对推荐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设站单位推荐

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估和推荐,基层单位纪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

(四)学校遴选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报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遴选结果。

四、所需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1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一般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生导师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核定原件,在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学院公章确认)。证明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Word版一式1份;

2.《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PDF合并版一式1份;

3.《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EXCEL版一式1份。

五、其他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12:00前将所需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北楼576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部)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gxnubgb@163.com。

(二)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龙秋媛,联系电话:0773-3690080。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

    2.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

    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x


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