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师政人事〔2023〕69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设站单位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研究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学校审定,拟同意王进芬教授等126人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时间从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2月2日止。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2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育才校区行政办公楼213室),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1532。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