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师党〔2021〕60号)有关规定和2023年度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包括党管人才、人才引育、服务发展、优化保障等4个方面内容(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自查评分。各学院(部)对照本单位2023年度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考核评价指标,认真总结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整理相应佐证材料,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评分依据(见附件2)和评分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抽检。学校将对学院(部)评分情况及相应佐证材料等进行抽查,对于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科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经费支持的重要参考。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院(部),由学校约谈该学院(部)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2023年度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自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将视为未完成。
(二)所需报送材料报及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2023年度)》(附件2)PDF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WORD版; 2.《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汇总表》(附件3)PDF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EXCEL版;
3.请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gxnurcb@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才办。联系人:曾美玲、谢琴,联系电话18172656738、15978046478。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2.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2023年度)
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部)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