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行政、教辅、工勤人员岗位责任意识,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各学院(部)、各单位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学校本部各学院(部)、各单位在职人员。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职责明确、层次清楚、表述准确的原则,将岗位工作职责细化到个人,详细列明本单位每一位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职责尽可能不出现交叉重叠。
三、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岗位工作职责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sdrsc@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石琳,0773—3690072。
附件:1.(单位) 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2.(样本)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人事处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附件2:(样本)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岗位工作职责.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