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院士、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发放和科研经费支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组通字〔2004〕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院士、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发放和科研经费支持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组通字〔2006〕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博导津贴对象
在我校工作,被区内外高校授聘,正在指导培养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计划招生的在读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本校博导信息及材料由博管办及研究生院提供。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
(二)聘任单位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资格确认文件;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文件;
(四)本年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博管办(地址: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80室),联系人及电话:姜艳,0773-3690070。
附件:博士生导师岗位津贴申报表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