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首批“年薪制”聘任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完成了2020年“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的遴选工作。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四大工程”)《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年薪制办法”)规定,为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对象
(一)2020年“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名单详见师政人事﹝2020﹞35号),其中未确定具体进修时间的育才工程入选者,此次不用签订,待确定具体进修时间后再签订培养协议。
二、起聘时间及聘期任务
(一)“四大工程”独秀工程、叠彩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签订聘期协议和聘期业绩成果的起算时间均为2020年7月1日。
(二)育才工程培育人选协议起算时间以出国进修时间为准。
(三)具体聘期及任务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2020年8月16日~8月28日:协议协商与报送。学校将聘任人选名单及协议模板反馈至学院(部),各学院(部)和拟聘任人员根据“四大工程”或“年薪制办法”商定聘期目标任务,将商定后的协议电子版反馈至人事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1份)。
(二)2020年8月29日~9月9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学院(部)反馈培养协议和聘任协议定稿。
(三)2020年9月10日~9月18日:协议签订。各学院(部)根据人事处反馈协议定稿,打印制作协议,组织培养对象和受聘对象签订相关协议。2020年9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获得“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的,考核时聘期内所取得业绩成果只能用一次。“叠彩工程”所有团队成员所取得成果须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或相关,团队负责人须达到“独秀学者”业绩考核要求。
(二)对于属于国家或自治区公派且纳入“育才工程”的研修教师,学校参照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的1.5倍,给予进修教师资助补差;对于不属于国家或自治区公派的“育才工程”研修教师,学校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给予进修教师资助。
(三)原则上“育才工程”培育人选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出国(境)进修手续,逾期将视为放弃培育资格。
(四)年薪制人员完成聘期考核基本目标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后,可享受教学超工作量奖励,享受教学超工作量奖励的教学工作量起算标准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160个教学工作量/年。
五、其他
(一)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此次年薪制和四大工程协议签订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周勇(具体负责叠彩工程、独秀工程培育人选协议签订),联系电话15977438459;曾美玲(具体负责年薪制聘任人选协议签订),联系电话13481375741;龙秋媛(具体负责育才工程培育人选协议签订),联系电话1877839811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xsdsdgc@126.com。
附件:1.《关于公布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的通知》(师政人事〔2020〕35号)
2.《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师政人事〔2019〕95号)
3.《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师政人事〔2019〕98号)
4.广西师范大学“独秀工程”培养协议书(独秀学者)模板
5.广西师范大学“独秀工程”培养协议书(独秀青年学者)模板
6.广西师范大学“叠彩工程”培养协议书模板
7.广西师范大学“育才工程”培养协议书模板
8.广西师范大学年薪制聘任协议模板
人 事 处
2020年8月16日
关于公布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培育人选和年薪制聘任人选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大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rar
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优秀人才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广西师范大学“独秀工程”培养协议书(独秀学者)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