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以及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5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并于2019年1月启动了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截至2019年10月,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已完成了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以及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批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定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在职在岗教职工全员签订《广西师范大学岗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关于推进2020年全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工作的方案》),同时为了落实“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的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同步签订《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请各单位根据人事处下达的具体岗位等级人员名单及《岗位聘用合同书》,及时开展合同签订工作,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受聘人员签字后的《岗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交人事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8办公室)。
同时,请各单位人事干事于9月22日前到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9办公室)领取《广西师范大学教师师德承诺书》(一式一份),及时开展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承诺书交回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579办公室)。
《岗位聘用合同书》联系人: 麻民能,电话3690079;
彭邦松,电话3690076;
《师德承诺书》联系人: 教师工作部 石 琳,电话3690072。
附件:1. 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汇总
2.关于推进2020年全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工作的方案
3. 广西师范大学岗位聘用合同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